我国国家财政分为( )。
· 中央、省、设区的市三级财政
·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财政
· 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财政
· 省、地(市)、县三级财政
出自:佳木斯大学语言治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