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出版社发行新版《金庸全集》,甲购得一套。乙在甲处看到此书,感觉不错,但若自己前去购买,又嫌麻烦,便与甲协商转让事宜。2007年4月1日,甲、乙签订合同,约定乙支付甲600元,而甲须于2007年4月6日前,交于乙一套《金庸全集》,除此之外无特别约定。当时乙便将600元交给了甲,甲便打算到时将其所购买的《金庸全集》交给乙即可。2007年4月2日,甲家因遭雷击引发火灾,致使置于书架之上的《金庸全集》被火烧毁。请回答下列问题:(1)《金庸全集》被火烧毁之后,甲、乙之间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金庸全集》被火烧毁之后,甲或乙能否单方解除合同?为什么?(3)如果甲与乙当初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应将其所购买的那一套《金庸全集》交付给乙,那么在《金庸全集》被火烧毁之后,甲或乙能否单方解除合同?为什么?
出自:安阳师范学院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