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有。
A.甲、乙、丙三方约定:丙向甲支付货款,由甲向乙购买钢材之后售于丙,丙可以直接请求乙向自己交付钢材。由于甲不向乙支付货款,乙便拒绝了丙提出的交付钢材的请求
B.甲将汽车出卖给乙,乙应向甲支付15万元。乙又将其对甲请求交付汽车并转移所有权的债权让与给了丙。在丙向甲请求履行时,甲可以乙未给付价款为由拒绝自己的履行
C.甲将画卖给乙,乙应向甲支付20万元。丙承担了乙的债务,当甲向丙请求支付价款时,丙可以甲未对乙交画为由拒绝自己的履行
D.甲、乙向丙购买化肥,约定甲、乙负连带责任。甲将自己应支付的那部分货款交给了乙,由乙支付给丙,但乙却分文未付。当甲向丙请求交付化肥时,丙可以货款未付为由拒绝交货
出自:安阳师范学院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