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建某高层住宅与乙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其后,经甲公司同意,乙把施工任务分包给丙建筑公司,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约定由丙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丙依照图纸进行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丙单位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2人死亡的安全事故。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丙在施工中不符合规范所致。甲公司遭受重大损失,但丙称与甲不存在合同关系拒绝承担责任,乙以自己不是施工人为由也拒绝赔偿。

(1)本案件中, 乙与丙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2)上述安全事故属于哪个等级的事故?

(3)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应如何划分?
出自:石家庄铁道大学建设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