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 )属于广义的经济法制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包括修改或废止,下同)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包括修改或废止,下同)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国务院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包括修改或废止,下同)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包括修改或废止,下同)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出自:佳木斯大学语言治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