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燔《诗》《书》而明法令”的是
A.商鞅
B.韩非
C.慎到
D.申不害
出自:河南师范大学中国法律史

完成拼图验证

按住下方滑块,将拼图拖到缺口处后松开。

拼图背景,将小拼图拖到缺口处
向右拖动滑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