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证明中与其他三个证明不同的是
·证明办案法官是原告的堂叔
·证明被告摔坏了原告新买的手机
·证明案件不属于该法院管辖
·证明原告因突发疾病难以参加诉讼
出自:西南石油大学土木工程施工与组织(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