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从国外携带若干物品入境,我国A地海关认为属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并处300元罚款,张某不服,向上级海关申请复议。上级海关作出维持原海关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于是张某在法定期间提起行政诉讼。试分析:1、张某除了可以向上级海关申请复议,是否还可以向其他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为什么? 2、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3、应由何地何级人民法院受理?为什么? 4、张某能否以两级海关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为什么?
出自:安阳师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