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决定合并成立新的公司,名称仍沿用甲公司的名称,下列关于乙公司的债务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
·由新成立的甲公司承担
·由乙公司自己承担
·由原来的甲公司承担
·由新成立的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出自:西南石油大学土木工程施工与组织(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