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
·有损中国主权
·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
·违反中国法律
·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
出自:佳木斯大学语言治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