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49-1954),人民拥有的民主权利有( )
·选举产生武汉市人民大表大会
·获邀参加人民代表会议
·参选湖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的行政长官
·对公示的法案提出异议
出自:西南石油大学土木工程施工与组织(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