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3年10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天虹”商标,使用在家用电器上。2004年6月27日,国家商标局对“天虹”商标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同样生产家用电器的乙公司发现该商标与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十分近似。乙公司应当在下列哪个日期前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
·2004年7月27日
·2004年9月27日
·2004年12月27日
·2005年6月27日
出自:佳木斯大学语言治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