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合伙开办一饭店,二人轮流掌勺。乙在做菜时,因疏忽大意,误将不能同食的两种食物做成菜,造成顾客食物中毒,则( )
·应由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应由甲乙二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应由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
·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出自:佳木斯大学语言治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