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报复乙将汽油从门缝倒进乙位于三楼的卧室,然后用火柴点燃,好在发现及时,只造成乙轻伤和1000余元的财产损失。甲的行为( )。
· 不构成犯罪
·构成放火罪
· 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 构成故意杀人罪
出自:河南工业大学钢筋混泥土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