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乙于2008年1月1日知道甲的身体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丙提起诉讼。同年5月20日乙因车祸死亡。直到同年9月1日才为甲指定新代理人丁。丁应当在( )之前对丙提起诉讼。
·2009年1月1日
·2009年5月20日
·2009年9月1日
·2009年3月1日
出自:西南石油大学土木工程施工与组织(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