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刘某承包了生产队10亩耕地用于棉花的种植。后来刘某之子到了适婚年龄,刘某便擅自在其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新房。动工后,村干部和群众都予以劝告制止,刘某不予理睬,他辩解称:“我已经承包了土地,就应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属于行使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村集体无权干涉。”
试分析:
1.刘某的辩解理由是否合理?
2.刘某的行为具体违反了我国哪些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简答题)

出自:2024年国家开放大学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