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1 。
2.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2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药品生产企业终止生产药品或者关闭的,由3 缴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4.4 是指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称委托方)在因技术改造暂不具备生产条件和能力或产能不足暂不能保障市场供应的情况下,将其持有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称受托方)全部生产的行为。
5.5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全国药品委托生产审批和监督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査,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委托生产的审批和监督管理。__2__(完形填空)
.原发证机关
.省级
.国家
.药品委托生产
.法律效力
出自:2024年国家开放大学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