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和”法范畴的是( )
A.和解少阳 B.透达膜原 C.调和肝脾 D.攻补兼施 E.调和肠胃
出自:陕西中医药大学方剂学

完成拼图验证

按住下方滑块,将拼图拖到缺口处后松开。

拼图背景,将小拼图拖到缺口处
向右拖动滑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