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本院所作的裁判确有错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再审的正当途径是()
A、 由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提出
B、 由民庭的庭长提出,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C、 由院长提出,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 由审判委员会自已讨论决定
出自:西安交通大学--民事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