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各方( )
(A) 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责任
(B) 按合作合同的约定承担债务责任
(C) 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责任,但不得影响合作各方连带责任的履行
(D) 按合作合同的约定承担债务责任,但不得影响合作各方连带责任的履行
出自:贵州理工学院经济法

完成拼图验证

按住下方滑块,将拼图拖到缺口处后松开。

拼图背景,将小拼图拖到缺口处
向右拖动滑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