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省县二级制下的地区的设立,最初是在明朝,称()。
(A) 道员制
(B) 府台制
(C) 总督制
(D) 巡抚制
出自:河南农业大学机关事务管理学

完成拼图验证

按住下方滑块,将拼图拖到缺口处后松开。

拼图背景,将小拼图拖到缺口处
向右拖动滑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