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与乙企业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企业向乙企业提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总货款为50万元,货到付款,甲企业最迟于6月底之前发货。5月份,甲企业在报纸上得知乙企业为逃避债务,私自转移财产,被法院依法查封并扣押财产的消息,为此,甲企业在通知乙企业后,未向乙企业按时供货,甲企业的行为属于( )。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与乙企业解除合同关系
·甲企业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出自:西南石油大学土木工程施工与组织(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