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设计变更范畴不包括( )。
·增加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删减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交给其他人实施
·改变承包人原计划的工作顺序和时间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
出自:佳木斯大学语言治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