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于1953年由中国政府提出,生动反映了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并赋予这些宗旨和原则可见、可行、可依循的内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包含4个.互’字、1个.共’字,既代表了亚洲国家对国际关系的新期待,也体现了各国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国际法治精神。”分析在新型国际关系下,如何理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出自:信阳师范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