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 )
·在经营管理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均可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含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
·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参与合伙的具体的经营管理,而由普通合伙人从事具体的经营管理。
·在风险承担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中不同类型的合伙人所承担的责任则存在差异,其中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出自:佳木斯大学语言治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