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00年3月1日开始使用风华牌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甲、乙均于2002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风华”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申请文件于5月8日
至,乙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商标局应初步审定()"
出自: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法学(高起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