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系的特点有 ( )。
·以儒家学说为基本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家族本位的伦理法占有重要地位。
·立法与司法始终集权于中央,司法与行政合一。
·以刑为主,诸法合体。
·融合了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各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
出自:佳木斯大学语言治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