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法学

王强(男)与刘芳(女)经人介绍相识,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王小娟,现年11周岁。2004年夏天,王强与单位女同事张英的婚外恋情被刘芳发现,后来刘芳屡次去王强单位找张英理论,王强因此受到单位领导的批评教育。2006年12月,王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芳离婚,刘芳虑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2008年7月起,王强住到其姐姐处,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交给刘芳,刘芳母女勉强靠刘芳一人工资收入维持生活。
2009年5月,王强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刘芳提出,夫妻关系恶化是第三者张英勾引所致,只要排除张英干扰,双方有和好可能,故不能同意离婚。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刘芳目前所住房屋系王强父母在婚前为其购买的商品房。王强提出:离婚后刘芳应搬出该房;女儿王小娟由他抚养。但刘芳不同意王强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在夫妻分居期间,王强曾向他人借债5万元,资助他的胞弟王刚做生意;刘芳向其朋友借债2万元,用于女儿生病住院费用,以上经查证属实。
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



第1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在刘芳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为什么?

第2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如判决双方离婚,王小娟由何方抚养为宜?为什么?

第3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对王强父母婚前为其购买的商品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第4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王强、刘芳各自所借之债如何定性与清偿?说明原因。
故意慢写笔迹不易改变的笔迹特征是什么?
我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或者()的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有权提议修改宪法。
对债务人的下列行为,债权人可以行使撤消权的是()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都享有使用权。()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依照我国民法原理,土地使用权从其法律性质上讲,属于()
A:自物权
B:他物权
C:完全物权
D:地役权
某甲对某乙谎称丙某有一处房产要出售,让某乙带20万元现金。当某甲和某乙在该待出售房屋内等候“房主"丙某到来时,某甲建议某乙把现金放在该房屋的一个壁柜中。现金放入壁柜后,某甲将柜门锁上,钥匙交给某乙拿着。抽机会给好友丁某打电话称自己这有人来捣乱,让丁某打电话过来说家中出事让某甲赶紧回去处理一下,因而借故走开,从壁柜的背面将20万元现金取走。某乙久等未见某甲回来,打开柜门才发现壁柜中的巨款不见了。对于本案应当如何认定?()
A:某甲构成诈骗罪
B:某甲构成盗窃罪
C:丁某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D:丁某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如何准确把握鉴定公开原则与鉴定公正原则之间的关系?
简述冲突规范之间的冲突的表现形式。
简述国际许可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
基本义务
派出所在侦查中的作用应当是()。
A:与侦查部门的作用不相上下
B:破案的主力军
C:配合侦查部门
D:没有作用
“徒法不能以自行”体现了()。
A:法的阶级性
B:法的不确定性
C:法的局限性
D:法的继承性
环境违法行为人被处罚后13个月内再次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罚。
撤诉的种类有()
A:申请撤诉
B:宣告撤诉
C:协议撤诉
D:按撤诉处理
对《反垄断法》规制的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处理。
A:《反垄断法》
B:该法律、行政法规
C: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法律
D:根据有关司法解释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如果该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案情:王某,男,25岁。1998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1年4月26日刑满释放。王某于2005年12月在江某开办的工厂找了份临时工。2006年3月中旬,江某以王某偷拿单位东西为名开除了王某,并拒绝给其发放1至3月份的工资。王某不服,几次与江某交涉,均不欢而散。4月23日,王某再次找江某商谈,结果发生争执,人高马大的江某还打了王某一拳。次日中午,王某抱着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心理,揣着一把剔骨刀(刃长15cm)出现在江某家门前。江某出门时与王某碰个正着,,他问王某有什么事,王某说:“还是工资的事儿!今天你得给我个满意的答复,不然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听到江某很不客气地说出“没门”二个字后,王某一下子火了,大叫一声:“好,你有种!”从怀里掏出刀来就刺向江某的胸部。江某躲闪了一下,但还是被刺中腹部。江某随即与王某展开搏斗,并抓住王某的手将刀夺下。保安员闻讯赶来协同江某将王某制服。搏斗中,江某的胳膊和手指又被刀划伤。经鉴定,江某的伤情属于轻伤。 请运用刑法总论中的相关理论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只答处罚原则)?
治安耳目的物建原则有哪些?
按照《重庆市领导干部招标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规定,属于“十不准”范围的有()
A:将工程肢解为若干小项目、分阶段实施等方式直接发包或者邀请招标
B:向意向投标人提前透露评标专家名单、评标过程资料信息
C:在招标文件上为意向投标人制定倾向性条件
D:发现围标串标不予制止处理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签名或者盖章。
A:见证人
B:当事人
C:旁观的人
D:证人
信用证的含义及信用证各方当事人的相互关系:信用证是银行应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的请示,开给卖方的一种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凭证,现已成为国际货物买卖中最常用的一种支付方式。信用证当事人的数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常因具体交易情况的不同有所增减,有时多至六七个包括哪些内容?
亲属是指因()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A:婚姻
B:血缘
C:收养
D:法律规定
反映约翰•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是()
A:《自由主义》
B:《反对自由主义》
C:《论自由》
D:《论言论自由》
下列哪个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A: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B: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C:使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
D:外商利用自由资金(外币)在中国投资的项目
法律禁止公开自由销售的产品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某省某事中级人明法院审结一接经济纠纷案件之后,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义人某造纸公司载定强制执行。执行数额为4800万元。但诉讼标的却只有300万元人明币,且申请人也只申请300万元人明币。但法院执行人员依据执行裁定,将某造纸公司4800完元存款强制划拨。针对该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某造纸公司要求法院赔偿不能成立,法院一裁定强制划拨属于合法行使职权行为
B:法院不必赔偿,法院强制划拨行为不属于行使赔偿范围
C:法院用予赔偿,法院在明事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错误的措施,属于《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
D:法院应予赔偿,因为法院的行为属于《国家赔偿法》中“刑事赔偿”范围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情形
下列属于“正宗”政体的是()。
A:平民政体
B:贵族政体
C:暴君政体
D:寡头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