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了杀乙,于2013年9月12日先后三次向乙的水杯中投毒,投放的剂量分别100mg、200mg、300mg。
第1题,共4个问题
(单选题)甲向乙投毒的行为构成如下哪些罪名?()
A:故意伤害罪
B:故意杀人罪
C:投毒罪
D:投放危险物质罪
第2题,共4个问题
(多选题)甲对乙先投毒后,又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并协助治疗,使乙脱离了生命危险,并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哪些行为特征:()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自首
D:立功
第3题,共4个问题
(单选题)这三次投毒之间的关系为:()
A:属同一个故意杀人行为的三个动作,构成一个故意杀人罪
B:分别构成两个故意伤害罪和一个故意杀人罪,轻罪故意伤害罪为重罪故意杀人罪所吸收,是吸收犯
C:三者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是牵连犯
D: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两罪,属累犯
第4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李A和李乙、李B等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他们构成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