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国际结算》

票汇采用的支付工具是()。
A:电报
B:信汇委托书
C:支付委托书
D:银行即期汇票
退票也称拒付,一般是指持票人提示汇票时遭到拒绝()和拒绝(),另外,在持票人提示汇票时付款人避而不见、 死亡,或宣告破产,以致付款事实上已不可能,也称为拒付。
汇票金额写为“约100美元”或“550或600美元”的汇票为无效汇票。
以下()结算方式的结算费用最高。
A:汇款
B:托收
C:银行保函
D:信用证
邮政收据只起合同和收据证明的作用,一律作成指示性抬头。
保函的索偿条款与备用证是相似的,即凭受益人自己签发的说明委托人已违约的声明索偿。
以下不属于信用证结算方式特点的是()。
A:有银行信用作保障
B:独立的文件
C:只管单据
D:不可转让
信用证规定:从中国港口运至神户100吨红小豆,不允许分批装运。受益人交来的单据中包含两套提单:第一套提单表明载货船只为“Zhuang He”,航程为018,装货港为“Tianjin”,卸货港为“Kobe”,毛重为51.48吨,净重为49.98吨,装运日期为7月11日。第二套提单表明载货船只为“Zhuang He”,航程为018,装货港为“Qingdao”,卸货港为“Kobe”,毛重为51.04吨,净重为49.82吨,装运日期为7月17日。()
A:信用证不允许分批装运,两套提单将构成不符
B:两套运输单据所列的装运日期不同,银行将以7月11日作为受益人履约的装运日期
C:同一艘船,同一航程,同一目的地,有这“三同”因此不被视为分批装运
D:信用证中应该明确规定装货港的港名
The principal is usually the importer.
远期信用证包括()。
A:承兑信用证
B:议付信用证
C:延期信用证
D:预支信用证
E:可转让信用证
若开证行在议付行开有账户,议付行索偿款项时可主动贷记开证行帐户。
结算工具包括货币现金、()以及电报、邮寄支付凭证等。
A:票据
B:黄金
C:信用卡
D:代金券
信用证按是否可以单方面撤销划分,是信用证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划分原则。
打包贷款属()。
A:短期贸易融资
B:国际商业贷款
C:代理融通
D:非贸易融资
不记名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
信用证结算方式与汇付和托收结算的根本*区别是在()保证的基础上添加了银行的()。
以下关于托收指示说法错误的是()。
A:是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的
B:是代收行进行托收业务的依据
C:是托收行制作的
D:是托收行进行托收业务的依据
干净、整洁的提单即为清洁提单。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应付账款的转让通知必须交()。
A:债务人
B:供货商
C:进口保理商
D:出口保理商
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为提示汇票、收取货款的银行就是()。
A:托收行
B:代收行
C:付款行
D:代理行
航空运单属承运人出具的收据,是发货人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一律作成限制性抬头,不可背书转让。
开证行I行开立了不可撤销的跟单议付信用证,通过A行通知受益人。该议付信用证要求:全套清洁已装船“远洋提单”(Ocean Bills of Lading);从X国的任何港口起运至Y国的DEF。受益人提交信用证下的单据要求议付,交来的提单上注明:装运港:X国的一个港口;卸货港:Y国ABC;最终目的地:Y国DEF。请问该提单能否被接受并议付?()
A:可以接受,提单上注明了货物运输的最终目的地是Y国的DEF,与信用证要求相符
B:信用证要求的是港至港的远洋提单,受益人提交的是多式运输单据,因此不能接受
C:提单与信用证的要求不符,不能接受信用证下的单据,也不能议付
D:可以接受,因为在集装箱运输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这种最后目的地不同于卸货港的现象,UCP600对此专门有相应的规定
试述商业发票、海关发票、领事发票及保险单的作用。
不可撤销信用证的鲜明特点是()。
A:给予受益人双重的付款承诺
B:有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
C:给予买方最大的灵活性
D:给予卖方以最大的安全性
海运提单的转让是准流通转让或半流通转让,即提单的转让属于交付转让型。
有些国家的代收行,基于当地的法律和习惯,对来自别国的远期付款交单擅自更改为按承兑交单处理。
某公司委托银行办理托收,单据于2月5日到达代收行,同日向付款人提示。假如(1)D/P即期;(2)D/P30天;(3)D/A30天;付款人分别应于何日付款?()
A:2月5日;3月9日;3月9日
B:3月9日;3月9日;3月9日
C:2月5日;2月5日;2月5日
D:2月5日;3月9日;2月5日
一套单据内有两套提单表示同一载货船只/航程/目的港者,不构成分批装运。
按照UCP600的规定,信用证有“不可撤销”或“可撤销”两种。
开证行I行开立了一个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通过A行通知受益人,并要求A行加具保兑。A行在加具保兑后,将信用证通知给了受益人。受益人发货后在信用证到期日前两天提交了价值为11万美元的相关单据。A行审单后认为单证不符,理由是 1.提单不是开成“致买方的指定人”,而是开成了“致发货人的指定人”和“空白背书”。 2.信用证超支了1万美元。鉴于信用证即将到期,A行电话告知受益人不符点。受益人在电话中要求A行电传I行要求准许对提交的不符单据付款。等到I行电传授权A行对不符点单据付款时,I行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已经恶化,该国发生了一场军事和政治上的大变动,几乎要推翻政府。由于局势不稳定,I行国内的贸易已经停止,因此A行通知受益人虽然他已经收到开证行准许对所交单据予以付款的指示,但是由于I行在A行所在国的资产已被冻结,I行账户上没有资金可供使用,所以A行不能履行指示。如果A行付款给受益人,A行将无法从I行获得偿付。请问A行的做法对吗?()
A:对,只有当信用证条款被完全遵循时,他们的保兑才有效。由于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因此A行的保兑是无效的
B:对,A行可以援引不可抗力原因(政治动乱)导致其无法对受益人履行付款责
C:不对,A行已经同意要求开证行允许对不符单据付款,且开证行已经授权对不符单据付款,意味着保兑行同意将其保兑自动延展至开证行准许凭不符单据付款之时,A行应该付款
D:不对,A行应该履行付款责任,但是应该等到收到开证行的偿付款项后,才能支付给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