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法学

甲犯某罪,应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甲的追诉时效是()。
A:5年
B:10年
C:15年
D:终身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兄弟姐妹是()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D:第四顺序法定继承人
刘歌(男)与王萍(女)通过自由恋爱于1989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刘小莉,现年10周岁。自1996年夏天起,刘歌与女同事奸情败露,夫妻关系开始紧张,刘还为此受到本单位组织的批评教育与处分。同年12月,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女方离婚,女方虑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故而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1998年4月起,男方住到其舅父处,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交给妻子,女方靠自己收入维持母女两人生活。1999年5月,刘歌再次向法院起诉,坚持要求离婚。而王萍提出,夫妻关系恶化是由于男方单位女同事的勾引所造成,只要排除外来干扰,双方有和好之可能,因此仍不同意离婚。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王萍目前所住房屋系男方在婚前由本单位所分之公房,并一直由他承租。刘歌提出:离婚后女方应搬出该房迁至其父母家居住,由他本人回家继续租赁居住;女儿刘小莉由他抚养。但王萍不同意刘歌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在夫妻分居期间,男方曾向他人借债3万元,资助他的胞弟出国自费留学;女方向其亲友借债1万元,用于女儿生病住院费用,以上经查属实。 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第1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在被告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

第2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如判决双方离婚,所生女儿由何方抚养为宜?

第3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对男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承租权?

第4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男女各方所借之债如何定性与清偿?
一般情况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四个? ()
A:违法行为
B:损害后果
C:因果关系
D:主观过错
E:诉讼时效
农村义务兵家属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2010年美国公司与中国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价格CIF天津。中美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货物的风险应自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国际惯例优先原则,应为货物装船后)
B:因当事人已经选择了贸易术语,《公约》整体不再适用于该合同
C:美国公司应负责办理货物的出口许可证,并办理货物出口的海关手续
D:美国公司在订立运输合同并装船时,应及时通知中国公司办理保险
行政违法主体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A:纯纪律责任
B:纯民事责任
C:行政兼民事责任
D:行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法律规避(evasion of law)
香港的宪法性法律
区分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意义如何?
什么是农产品标识?
政治协商制度
甲工厂为增加产品销量,故意模仿某著名厂家乙的同类产品的包装装潢,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由乙生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工厂的产品如果表明了自己的商标和厂址,就不构成侵权
B:尽管包装装潢类似,但是如果消费者经过仔细判断仍然能够区分出来属于甲工厂生产,就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C:两种产品的包装类似,足以使消费者产生混淆,故甲工厂行为属不正当行为
D:如果乙工厂没有就该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则甲工厂的行为合法
重婚仅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烟熏法
债的担保具有哪些特点?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下列行为中,无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的是()。
A:电视台播放其他电视台制作的电视节目
B:将外国法学著作翻译成中文后,编成教学参考资料出版发行
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上不可避免的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D:表演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依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人享有专利的独占实施权,但不可以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
对依法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向审计机关举报。
A:该单位人员
B:相关单位
C:相关单位和个人
D:任何单位和个人
试述狱内侦查学与刑事侦查学的区别。
以下哪些属于银行开展基金业务时应尽的义务?()
A:基金管理人暂停或者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银行应当通过相关渠道公告具体原因和依据。
B: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适合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基金投资人。
C:建立完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金的存取程序和授权审批制度。
D:建立完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和资金账户管理制度。
大发股份公司于2011年9月召开董事会会议。9名董事中有5人出席了会议。请问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董事会必须全体董事出席才能召开
B: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过出席董事的过半数才能通过
C:因故不能出席的董事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D:如5人中有1人在决议前中途退出,则其他董事无法再进行决议
国际法律责任
法律是()的体现。
A:多数人意志
B:被奉为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
C:广大劳动人民意志
D:统治阶级意志
手机银行具有账户查询、转账()等多种功能,只要手机支持上网即可使用.
A:汇款
B:漫游汇款
C:转现
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陈某掏出仿真手枪威胁王某,从王某手中夺取了80克海洛因。此后半年内,因没有找到买主,陈某一直持有80克海洛因。半年后,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量吸食海洛因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虽然是陈某抢劫的被害人,但其行为仍成立贩卖毒品罪
B:陈某持仿真手枪取得毒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不属于持枪抢劫
C:陈某抢劫毒品后持有该毒品的行为,被抢劫罪吸收,不另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陈某将毒品送给刘某导致其过量吸食进而死亡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A: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B:可以由原告指定
C:可以由被告指定
D: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必经人民法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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