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司法卷一

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论点是:①法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素等同予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所有的法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表述法和法律规范内容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学生乙的论点是:①法的要素不能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并不是所有的法都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同一个法律规范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对上述论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学生甲的论点①和论点②正确
B:学生甲的论点③和学生乙的论点③正确
C:学生乙的论点①正确
D:学生乙的论点②正确
以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为纳税义务人,就死亡人所遗留的全部遗产净额课税,这种方式是()
A:总遗产税制
B:分遗产税制
C:混合遗产税制
D:区别遗产制
甲国国籍法规定甲国采取双系血统主义,甲国公民玛丽和乙国公民马科思结婚,在乙国生小孩杰克,则杰克是否具有甲国国籍?( )。
A:不具有,因为杰克出生在乙国
B:不具有,因为杰克的父亲不是甲国公民
C:具有,因为杰克的母亲是甲国公民
D:不具有,因为杰克出生地为乙国,且其父亲不是甲国公民
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的职责包括
A: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的行为
B:受理检察人员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
C:检查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
D: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检举
某市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
A:甲公司在市郊申请使用一片国有土地修建经营性墓地,市政府批准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B:乙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政府同意其在房屋建成销售后缴纳土地出让金
C:丙公司以出让方式在本市规划区取得一块工业用地,市国土局在未征得市规划局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土地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建设用地
D:丁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取得一块临时用地,使用已达6年,并在该处修建了永久性建筑,市政府未收回土地,还为该建筑发放了房屋产权证
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
C:国际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不得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是()
A: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B: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C: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D:用于教育、医疗、保险等事业的房地产
E: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李民为一农村青年,2012年大学毕业后工作一直没有着落,就随同乡一起加入了去北京打工的行列。2012年9月他们一行16人来到京望建筑集团,成为一位农民工。到2013年12月,临近新年,他们一行人欲返乡过年,向老板讨要工钱。老板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使他们一行人生活陷入困境。请回答下列问题。经调查,京望集团一直没有与李民一行人签订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视为京望集团已经与李民一行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京望集团应当向李民一行人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C:李民一行人可以随时解除该劳动合同
D:京望集团应当向李民一行人支付相对于李民等人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甲、乙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公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甲国A公司拟将与乙的争端提交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中心可根据A公司的单方申请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
B: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须以A公司和乙书面同意为条件
C:如乙没有特别规定,该中心对争端享有管辖权不以用尽当地救济为条件
D: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后,可依争端双方同意的法律规则作出裁决
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乙投篮球时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
A:甲自己承担
B:乙承担全部责任
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
D:高校与乙共同承担
对领事婚姻,我国采取对等原则.
冲突规范,是指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实体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以下各题分别列出一条法律规定,请分别判断属于哪一种冲突规范?在海牙订立的《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夫妇非依其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理由的,不得提出离婚之请求。”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就同一事项,两公约先后作出不同的规定,甲、乙、丙、丁为先公约的当事国,而甲、乙两国又为后公约的当事国。在甲、乙、丙、丁之间如何适用先后两国际公约?( )
A:在甲、乙两国之间适用后公约
B:在丙、丁两国之间适用先公约
C:在甲、丙两国之间适用后公约
D:在乙、丁两国之间适用先公约
唐六杀
哪一个因素无法有效防止法官的主观任意性()
A:程序公正
B:法律推理
C:司法独立
D:听从舆论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管是否出于牟利动机。
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性质存在争议,其处理原则是()
A: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
C:如果不能证明房屋是按份共有,应认定为共同共有
D:如果不能证明房屋是共同共有,应认定为按份共有
“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包括有()。
A:辞听
B:耳听
C:气听
D:色听
政府更迭,必然引起对政府的承认。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会计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办理一笔业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由()
A:甲、乙、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
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承担有限责任
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可分为出售、交换()、和继承四种形式。
《周礼?秋官?司刺》中“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其中的“老耄”是指( )岁以上的老人。
A:90
B:80
C:70
D:60
下列有关宪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宪法也是法
B: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C: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D:宪法与刑法、民法等都是一个国家的法的组成部分,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相等的
《疑狱集》载:“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有妻杀夫,因放火烧舍,乃诈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诣官诉妻,妻拒而不认。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乃积薪烧之,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El中有灰。因验夫El中,果无灰,以此鞫之,妻乃伏罪。”下列关于这一事例的哪些表述是不成立的?
A:作为县令的张举重视证据,一般用猪来作为证据
B:张举之所以采取积薪烧猪的方法来查验证据,乃因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刑讯的程序
C:该案杀人者未受刑而伏罪,因其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禁止使用刑讯的一般条件
D:张举在这个案件中对事实的判断体现了当时法律所规定的“据状断之”的要求
典卖制度制度化开始于()朝。
下列债务中信用最高,流动性、变现力、担保力都较强的是()。
A:国债
B:金融债
C:企业债
D:私人债
人们常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A:衡平法是大法官自己创制的,由大法官自由支配
B:衡平法是普通法的重要补充,但较普通法有更大的自主性
C:衡平法是英国法渊源之一,属于判例法的一种
D:其程序简捷,无须严格遵循先例,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张某在某商场购买一洗衣机,使用2个月后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商场有权选择换货或退货
B:张某要求退货时,应无条件退货
C:商场退货的,张某应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D:张某修理、换货的单程运输费用由商场承担
我国的法官等级分为四级,最高为大法官。
被告人李某,女,21岁,某县委干部。某日,李骑自行车下乡工作,途遇一男青年企图抢车,时四周旷无人烟,且天近黄昏,要反抗只会遭致横祸。于是李主动向对方表示尽可把车推走,但不要伤害她。同时李又要求:“自行车你拿去好了,车上打气筒是我借的,把气筒还给我吧。”男青年表示同意,便动手卸气筒。男青年弯下身子检查车子,看看是否好用,以便迅速离开现场,这时李某趁其不备,用才卸下的气筒朝男青年后脑猛击一下,将其击倒在地。赶忙骑车去报案,当李某来到就近的一个屯子时,四周一片漆黑,只有一户人家尚有灯光,李便投灯光而去。 这家有母女二人,母亲50多岁,女儿19岁,李向母女二人说明遭遇后,母女深表同情,李当即留宿该户。老太太又恐客人害怕,让女儿陪宿,这家独门独院,院落很小,老太太与女儿住北房,儿子住西房、大门在南面。儿子外出,当晚让女儿与客人住西房。再说男青年被击倒醒来后,情绪沮丧,扫兴而归。原来李某借宿的正是他家,他一进门便发现自己抢过的自行车在院内,急忙问明来历,母亲便把投宿人的遭遇叙说一遍。男青年听后十分惊恐,急忙问明李某睡觉的位置及方向。 老太太说李某在外侧,女儿睡内侧,头朝北。男青年持铡刀,悄悄拨开房门,在黑暗中摸准睡在炕外侧的人头,照颈部猛砍一刀,又悄悄回到北房,将事情原委告知其母,其母听后同情儿子忙从柜中拿出旧被絮,同儿子悄悄进屋裹尸并扔进院后枯井,满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惩罚,瞒过女儿。 实际上,李某在睡下后,由于傍晚发生的事情心情难以平静,久久不能入睡,加之院小房近,夜深人静,母子的谈话,摘铡刀、拨门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在极度恐慌中不得已的情况下,悄悄移动罪犯妹妹,将其推至上坑外侧,自己睡在她的位置上。妹妹劳累一天,年轻贪睡,上炕后睡得很死,对所发生的事一无所知,囚此,罪犯杀死的实际上是自己的妹妹。李某乘罪犯及其母抬尸外出之机,骑车回县公安局报案。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的行为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
B:李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
C: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法律责任
D:李某的行为属于法律上无法做出评价的“法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