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救济以行政()为基础。
行政复议申请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间接强制执行
行政法除了指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以外,更重要的是其包含了对进行()规范和控制的精神实质。
简述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
简述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
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
A:选任
B:委任
C:调任
D:聘任
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方双方的意思表示行为。
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二年
某市工商局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卫生行政管理机关组成联合执法队,检查市容。执法队发现个体户王某违法占用人行道摆摊,经劝阻仍不退出,便联合以三机关的名义对其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第1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该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第2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如果王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提出复议申请,则被申请人和复议机关分别应当是谁?

第3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王某可否在复议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可以,哪个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

第4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如果王某单独就赔偿问题提出请求,则他应向哪个机关提出?
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应以书面方式,即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都实行()的原则。
行政立法最具有实质意义的程序是()
国家行政机关
下列原则与规定中为行政诉讼所特有的是()。
A:不适用调解制度
B:合议制度
C:被告负举证责任
D:当事人在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
行政拘留
任命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集结案方式。但是,()诉讼可以使用调解。
要式行政行为
下列可以设立职能部门的是()。
A:国务院
B:上海市政府
C:厦门市政府
D:上海市崇明县政府
E:花木镇政府
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方式主要包括()()和()。
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即()救济和()救济。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履行举证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行政诉讼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第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所作出的判决有哪些种类?
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可以由()设定。
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黑夜中吴误将第5幢楼认为是第4幢楼,吴某上楼到王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王的房门,开了约三分钟,门打不开。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妇被开门声吵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吴听到房内有动静后没出声,刘开门后发现吴穿着大衣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长条状物,(实为报纸)便用三角刮刀向吴刺去,致吴右肩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996元,经韶关市公安局鉴定属轻微伤。在吴住院的第二天,刘某前往医院看望,并向吴道歉。九公里派出所经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后,越5月25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对刘殴伤他人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并裁决刘某赔偿吴某1000元,负担医疗费996元。刘某不服上述两项裁决,向韶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韶关市公安局经复议,作出裁决维持九公里派出所的原裁决,刘某仍不服,向韶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刘某诉称,其行为并非故意殴打他人,吴某误开门也有过错,在当时特定环境下认为吴某是小偷而误伤,可以给予民事赔偿,而不应受到治安处罚,被告的行政处罚裁决不公正。被告九公里派出所辩称,刘某持刀伤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在深夜错开原告的门,在听到屋内有动静时,又没有用正确的方法叫门,原告在心理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用防身的工具刀误伤吴某,其行为虽造成吴某轻微伤,但主观上没有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故不能构成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客体,被告对此作出处罚欠妥,故此判决:撤销九公里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书和赔偿损失、负担医药费用裁决书。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体资格。
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
A:行政性
B:执行性
C:强制性
D:合法性
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包括()、()和受委托的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