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法学

下列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宗旨的是()
A: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B: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C: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D:保护所有市场主体的利益
假定
在我国,狭义的法的执行主要由下面那个机构进行()
A:行政机关
B:全国人大
C:法院
D:检察院
我国关于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说法错误的是()
A: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B:当事人双方即使国籍相同也不能适用本国法律
C: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D:中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时,以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作为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
担保物权的特征有:()
A:具有从属性
B:具有可分性
C:具有不可分性
D:具有物上代位性
加拿大人洛斯在我国广州购有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住英国开展业务,洛斯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朋友法国人格里斯。后两人因付款问题发生纠纷,在我国某地中级人民法院涉诉,我国该中级人民法院应当适用()
A:加拿大法或法国法
B:法国法或中国法
C:加拿大法或中国法
D:只能适用中国法
公证申请人的条件是什么?
伪造印章印文的高新技术有哪几类?
某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2006年6月份接到某消费者申诉,称3个月前从该市A公司购买热水器一台,当时购物发票上注明“三年内免费维修”。但现在消费者的热水器出现质量问题,找经销商要求维修时,对方称现在该公司已与B公司合并,对消费者的请求置之不理。而消费者找到B公司,公司也在推拖,称热水器不是他们销售的,不承担三包。消费者无奈,拨打12315电话求助。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作为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应如何答复?为什么?
讯问中说服教育的方法有()
A:疏导法
B:例证法
C:激励法
D:规劝法
E:激将法
狱突发事件有哪些种类?
我国古代男女、夫妇关系中的“三从四德”等都发端于()。
A:奴隶制时代
B:封建制时代
C:原始社会
D:半殖民地半封建
《反恐怖主义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恐怖活动。
A:较大社会危害
B:重大社会危害
C:特大社会危害
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加害人所在的()投诉。
A:居民委员会
B:上级单位
C:妇女联合会
D:村民委员会
法的稳定性
公务员的职位类别按照其职位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可以分为()。
A:政务类
B:综合管理类
C:专业技术类
D:行政执法类

原告中国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下称新疆分行)因与被告新疆新兴水利电力实业总公司(下称新兴公司)发生信用证交易纠纷,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作为一笔信用证交易的受益人,在请求我行议付的同时提出押汇申请。我行接受该申请,给被告提供了84万美元的出口押汇资金。在该笔信用证交易因单证不符被保兑行拒付后,被告拒绝按其书面承诺给我行返还代垫的资金。请求判令被告偿付代垫的资金本息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31627.78元。 
被告辩称:此笔信用证交易被保兑行拒付,是由于原告没有按照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下简称UCP500)的规定合理谨慎地审单,以致单证不符。原告对此应当承担责任。我公司所作愿返还押汇的承诺,其前提条件是“出现不属于银行业务范畴内的意外情况”。合理谨慎地审单,是银行业务范畴内应尽的职责。原告断章取义,曲解我公司的承诺。另外,原告诉请我公司还款,是基于票据关系中持票人的追索权。原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向我公司出示国外银行的拒付证明,已经丧失了对前手的追索权。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驳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10月,被告新兴公司与乌克兰尼里亚公司签订了一份120吨洋葱种子的进出口合同。随后,原告新疆分行于同月17日收到一份由乌克兰斯拉夫商业银行开出并经德国法兰克福银行加保的不可撤销备用信和证。证号99519I1610,申请人是乌克兰尼里亚公司,受益人是新兴公司,金额为84万美元。新疆分行在审查了信用证的印押后通知了新兴公司。新兴公司仅以自己是首次使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不熟悉操作程序为由,口头委托新疆分行具体指导及代制有关单据,但是始终未对信用证条款提出任何修改意见。之后,新兴公司按信用证的要求准备了出口货物,并于11月22日向新疆分行提交了信用证项下的有关单据,请求议付。新疆分行在审单时发现信用证中对运输单据的要求一栏内用括号注明应当使用CMR(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运输单据,便用电话向承运单位查询,在得到是CMR运输单据的答复后,即结束审单。新疆分行在将单据发往国外保兑行确认的同时接受新兴公司的申请,以新兴公司的单据为质押,向其提供了人民币6,965,952元(折合84万美元)、为期三个月的出口押汇。次日,新兴公司给新疆分行提交了内容为“该笔84万美元实属新疆分行预垫资金,如新疆分行以信用证与法兰克福银行结算中出现不属贵行业务范畴内的意外情况,我公司愿承担该款的偿还责任”的书面承诺新疆分行发往保兑行确认的单据,被保兑行以运输单据与信用证要求不符为由拒付。
查明,该笔押汇业务原本于1996年2月22日到期,原告新疆分行在通知被告新兴公司押汇到期的同时,又两次展期至同年12月20日。因新兴公司始终未能偿付,新疆分行于1996年12月24日提起诉讼。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根据案情制作裁决结论。

村民刘某1985年4月与某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合同规定由刘某承包村的荒地5公顷用以种植果树,承包期限为1985年4月至2010年4月,该合同由村长签字,并加盖了村委会公章。刘某承包土地后,前两年处于亏损状态。自1998年起则年年盈利,刘某每年按合同规定上交提留款。2005年3月刘某所在镇政府发出通知,责令刘某停止种植,将其承包的土地交村民种植水稻。刘某不服镇政府的处理,因此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认定本人承包合同有效,要求继续承包土地,同时要求被诉方承担请求仲裁的一切费用。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请问仲裁委员会如何处理本案?
狱内犯罪原因?
犯盗窃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死刑( )。
A: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B:盗窃金融机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
C: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D: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在政治法律思想上,魏源比龚自珍更倾向于()
A:因势变法
B:赞赏西方的政治制度
C:对封建专制的抨击
D:广收人才
犯罪行为引起了危害结果即为犯罪既遂。
从量关税
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
公安决策者如何处理好与智囊系统的关系?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A:3人;1/3
B:5人;1/4
C:5人;1/3
D:7人;1/3
根据我国关于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按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B:外国人收养应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C:前项证明材料须经该外国人所在国的外交机关或该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
D:前项证明材料须经中国驻外国使馆认证
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到全部标志,导致丙骑摩托车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哪一项是正确的?()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甲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一罪与数罪形态,又称()
A:罪之总和
B:罪之标准
C:数罪形态
D:罪数形态
简述提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