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
A:行政处罚权
B:行政复议权
C:行政指导权
D:行政审判权
简述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
行政法律关系的不对等性体现在()。
A: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
B: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不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
C: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设立行政法律关系
D:行政主体可以对行政相对人行使强制权
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
某行政机关干部张某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从国外带回若干违禁的物品,受到海关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后,又给予其撤职行政处分。张某不服,认为处罚、处分太重,便分别以海关和所在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处分和处罚。

第1题,共2个问题
(简答题)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张某的起诉?为什么?

第2题,共2个问题
(简答题)人民法院若受理张某的起诉,应由何级何地法院管辖?为什么?
下例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
D:公安局法制科
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此规定属()。
A:立法授权
B:执行性立法
C:职权立法
D:创制性立法
共同诉讼包括()和()。
什么是行政救济?
论述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作用。
分权制
行政监督的()实施的法律监督。包括()和()两大类。
行政立法性质的双重性体现在它既具有(),又具有()。
行政机关作出()、()、()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或者()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职能制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必须有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同时有相应的行政法律事实发生,两者缺一不可。
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科技大学,取得本科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并被发现。同年3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认定田某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并于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北京科技大学以在校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的学习及学校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北京科技大学也每年都收取田某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某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安排其参加毕业设计等。田某在北京科技大学4年的学习中,成绩全部合格,并且还获得优秀毕业论文。1998年毕业之际,北京科技大学认为田某已被退学处理,其学籍已被取消,不具备高校大学生的毕业条件,拒绝给田某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田某不服并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北京科技大学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一、办理派遣手续、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及在校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30日内向原告田某颁发毕业证、60日内召集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田某的学士学位资格,30日内办理派遣手续,驳回原告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北京科技大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北京科技大学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第1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北京科技大学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2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权?

第3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原告田某的赔偿请求与赔礼道歉请求为何被驳回?
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
A:依法行使职权的公务员
B:国家行政机关
C:被授权的组织
D: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证据来源于()、()和法院收集和保全证据三个方面。
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称为行政关系。
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和()。
行政法律事实
行政救济以行政管理相对方的()为前提。
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被称为()。
A:行政关系
B:行政法律行为
C:行政法律关系
D:行政法关系
关于行政立法监督,认识错误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与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B: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C: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其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D: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改变或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规章
某电子公司违法经营,某区工商局决定由工作人员王某、钱某负责调查处理,王某和钱某在调查取证确定其违法事实后,预备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的处罚,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工商局告知该公司有权要求听证,3日后该公司未提出听证要求,工商局于5日后通知该公司参加听证会,该公司参加了听证会。会上,公司代表提出本案涉及商业秘密,要求不公开进行,主持人王某不予理睬。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王某当场作出了责令停业3个月的处罚,并向电子公司收取了50元的听证费用。  问题:试分析从程序上看,工商局的行为有哪些违法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