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汽车查验员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可以自行销毁或拆解。
专门为出口而设计和制造的机动车应符合GB7258-2017国家标准的规定,其方向盘不得设置于右侧。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
查验员在查验机动车时,应佩带全*省统一式样的证卡,按照规定使用便携式查验智能终端和查验工具,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赋予的职责。
车辆识别代号应尽量标示在车辆()。
A:左侧的前半部分
B:右侧的后半部分
C:左侧的后半部分
D:右侧的前半部分
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总长度应小于等于200mm,字母和数字的字体和大小应相同。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A:连续3年
B: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
C:连续5个机动车检验周期
D: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
国产载客机动车在《公告》中登记的载客人数无区间的,其核定载客人数按照《公告》中登记的载客人数录入。
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使用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装置的要求,自()开始实施。
A:2018年1月1日
B:2015年3月1日
C:2014年12月22日
D:2017年3月1日
除按照规定应查验的项目外,查验过程中发现机动车有不符合GB1589、GB7258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时,应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的"备注"栏内记录相关情况。
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外)核定乘坐人数应小于等于()。
A:19人
B:6人
C:3人
D:9人
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A: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B: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C: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D: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
关于车辆外观形状,查验不合格的是()
A:车辆上装备的商标、厂标等整车标志与车辆品牌/型号相适应
B:所有车窗玻璃完好且未粘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C:机动车配备的后视镜和下视镜完好
D: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张贴有不透明或镜面反光材料之色纸或隔热纸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
A:按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
B:使用15年
C:使用20年
D:按相关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次。
A:2
B:3
C:1
D:4
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第9位字码为年份代码位。
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整备质量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足: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不超过()。
A:±5%或±500kg
B:±3%或±500kg
C:±3%或±100kg
D:±1%或±100kg
所有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电动摩托车,应在主驱动电动机壳体上打刻电动机型号和编号;如打刻的电动机型号和编号被覆盖,应在覆盖件上增加应永久保持的电动机型号和编号的标识。
注册登记查验时,对教练车应查验是否在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了"教练车"等字样。
GB1589-2016中,乘用车列车是指乘用车和半挂车的组合。
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相同,即可判定轮胎规格查验项目为合格。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应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并注明所有不合格项目。
旅居挂车包括中置轴旅居挂车和旅居半挂车。
注册登记查验时,不是必须查验整备质量的是()。
A:客车
B:所有货车
C: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
D:所有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
多后轴载货机动车的后轴钢板弹簧片数录入()钢板弹簧数量之和。
A:最后一轴
B:最后一轴单侧
C:所有非转向轴单侧
D:所有后轴
办理重中型货车和挂车注册登记时,对撤销《公告》后生产、销售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但对《公告》有效期内已生产、销售的车辆,申请注册登记的,按规定予以办理。
关于车辆轮胎完好情况,查验不合格的是()。
A:轮胎胎冠花纹深度符合GB7258的要求
B:机动车的转向轮装用翻新的轮胎
C:轮胎胎面及胎壁无影响使用的破裂、缺损、异常磨损和割伤
D:轮胎胎面未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机动车不得安装遮挡外部照明和信号透光面的装置。除转向信号灯、危险警告信号、紧急制动信号、校车标示灯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安装使用的标志灯具外,其他外部灯具不得闪烁。
教育行政部门征求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意见阶段查验机动车时,对专用校车应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号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身外观标识、照管人员座椅和汽车安全带、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辅助倒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