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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商法
12.下列各项不属于所有票据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 A 票据金额 B 出票年月日 C 无条件支付或无条件委托支付的文字 D 票据付款人
13.汇票附有条件的保证()。 A 保证行为无效 B 只有满足保证条件时保证才有效 C 视为有害记载 D 也被称为单纯保证
14.票据的签章被伪造的,持票人应向( )主张票据权利。 A 被伪造人 B 伪造人 C 票据上的其他真正签章人 D 以上均可
15.当持票人为背书人时,他不能向()行使追索权。 A 其前手背书人 B 出票人 C 其后手 D 承兑人
16.票据丢失以后,失票人不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是:( ) A、挂失止付 B、公示催告 C、向人民法院起诉 D、和债务人协商
17.票据法具有以下特征:( ) A 票据法具有强行性、技术性 B 票据法具有技术性、统一性 C 票据法具有统一性、强行性 D 票据法具有强行性、技术性、统一性
18.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包括:( ) A 即票据原因关系 B 票据预约关系 C 票据资金关系。 D 汇票复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复本接受人返还复本的关系
19.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有:( ) A 受让人、背书人、保证人、保证人、 B背书人、保证人、保证人 C承兑人、背书人、 D受让人、保证人
20.出票日期是1995年5月31的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的承兑提示期间的最后一日是( ) A 1995年7月1日 B 1995年6月30日 C 1995年7月31日 D 1995年8月1日
21.票据债务人依其本国的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依行为地法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适用()法律。 A出票地 B其本国 C行为地 D付款地
22.依票据法原理,票据无因性的含义是什么?() A 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 B 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支付票据为先决条件 C 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 D 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
23.上海某公司经理甲某携带以美国某银行为付款银行的汇票赴北美洲办理业务,途中不慎将汇票丢失,失票人甲某请求保全票据权利适用何地法律?() A 中国 B 美国 C 中国或者美国 D 以上答案都不正确
24.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不可以行使追索权?() A 汇票被拒绝承兑 B 汇票出票人死亡 C 支票付款人被解散 D 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25.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哪个是错误的?() A 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不包括商业本票 B 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C 本票上没有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D 本票无需承兑
26.关于汇票的下列说法中,何者为正确?( ) A 收款人可以写全称,也可以写简称或代码。 B 票据金额记载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为准。 C 出票人为二人以上签章的,所有签章者对票据记载事项负连带责任。 D 票据上记载“交付货物后付款”一类的条件的,条件无效,但票据有效。
1、下列选项中,有关票据背书的正确说法有哪些?( ) A、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转让 B、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可以转让 C、背书有转让背书和质押及委托收款背书 D、背书是无条件的
2、甲签发汇票一张,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乙、保证人为丙、金额为2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1997年11月1日。乙持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戊要求付款银行付款时被以背书不具连续性为由拒绝付款。该事件中的票据债务人有哪些?( ) A、甲 B、乙 C、丙 D、丁
3、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 A、汇票被拒绝承兑 B、支票被拒绝付款 C、汇票付款人死亡 D、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4、票据丢失以后,失票人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 A、挂失止付 B、公示催告 C、向人民法院起诉 D、和债务人协商
5、有关承兑的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承兑是汇票特有的票据行为 B、承兑是无条件的 C、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 D、承兑记载在汇票的正面
6、票据付款被冒领的,在哪些情况下,付款人仍应对票据权利人承担付款责任?( ) A 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没有收到失票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的证明,而于3日期满后向持票人付款。 B 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误以挂失人为真正权利人,而向挂失人付款。 C 在挂失止付前,即期汇票被提示付款,该汇票背书无背书人的签名盖章,付款人立即向持票人付款。 D 在挂失止付前,未到期的远期汇票被提示付款,付款人立即向持票人付款。
8、民法上的非票据的资金关系不包括:( ) A 虽未订有契约,但付款人因信用关系代出票人付款。 B 付款人或承兑人于付款后,得向出票人请求补偿。 C 真正权利人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持票人的请求返还票据权的关系 D 汇票持票人对于汇票收票人发给复本的请求权的关系
9、票据行为的特征不包括:( ) A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B 票据行为的独立性 C 公正性 D 公开性
10、根据本教材,汇票的可以记载事项有如下几项:( ) A 免除做成拒绝证书。 B 禁止背书的记载。 C 免除担保承兑责任的记载。 D 出票人签名
11、支票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若当事人不予记载,适用法律有关规定,而不导致票据无效。 A 确定的金额。 B 收款人名称。 C 付款地。 D 出票地。
12、支票有害记载事项包括:( ) A 有条件的委托支付文句 B 分期付款 C 以不具有法定资格的人为付款人 D 以不具有法定资格的人为持票人人
13、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包括:( ) A 真正权利人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持票人的请求返还票据权的关系。 B 依票据法因时效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限度内的请求返还权的关系。 C 汇票持票人对于汇票收票人发给复本的请求权的关系。 D 票据资金关系
14、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包括:( ) A 汇票复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复本接受人返还复本的关系。 B 汇票的誊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原本接受人返还原本的关系。 C 付款人付款后请求交出票据的权利的关系。 D 票据预约关系
15、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包括:( ) A 即票据原因关系 B 票据预约关系 C 票据资金关系。 D 汇票复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复本接受人返还复本的关系
16、民法上的非票据的资金关系包括:( ) A 付款人处有出票人可支配的资金。这种资金关系在支票中最为常见。 B 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订有信用合同,付款人允诺为出票人垫付资金。 C 付款人对出票人欠有债务。 D 汇票的誊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原本接受人返还原本的关系
17、民法上的非票据的资金关系包括:( ) A 虽未订有契约,但付款人因信用关系代出票人付款。 B 付款人或承兑人于付款后,得向出票人请求补偿。 C 真正权利人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持票人的请求返还票据权的关系 D 汇票持票人对于汇票收票人发给复本的请求权的关系
18、狭义的票据行为指承担票据债务的要式法律行为,包括:() A 出票 B 承兑和保证 C 参加承兑和保兑 D 背书
19、票据行为的特征有:( ) A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B 票据行为的独立性 C 公正性 D 公开性
20、票据债务人在行使抗辩权方面所受的限制如下:( ) A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 B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 C 但持票人取得票据出于恶意(明知对债务人有损害)时不适用前两项规定。 D 持票人取得票据是无代价或以不相当的代价的,也不适用前两项的规定。
21、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有以下几项:( ) A 票据文句和一定金额 B 支付文句和出票日期 C 收款人或其指定人的姓名 D 出票人签名
22、汇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有如下几项:( ) A 付款人姓名。 B 付款日期。 C 付款地。 D 出票地。
23、根据本教材,汇票的可以记载事项有如下几项:( ) A 担当付款人。 B 预备付款人。 C 免除担保承兑责任的记载。 D 收款人或其指定人的姓名
24、转让背书有下述效力:( ) A 权利移转效力 B 担保付款的效力 C 权利证明的效力 D 委任取款背书的效力
25、非转让背书的效力有:( ) A 委任取款背书的效力 B 质权背书 C 担保付款的效力 D 权利证明的效力
26、本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未记载者本票无效。 A 表明“本票”的字样。 B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C 确定的金额。 D 有害记载事项
27、本票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未记载者适用法律规定。 A 到期日。本票上未记载到期日的,视为见票即付。 B 付款地。 C 出票地。 D 收款人名称。
28、本票的禁止记载事项有:( ) A 无益记载事项。 B 有害记载事项。 C 表明“本票”的字样 D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29、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支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未记载的,支票无效。 A 表明“支票”的字样; B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C 无益记载事项 D 有害记载事项
30、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支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未记载的,支票无效。 A 付款人名称; B 出票日期; C 出票人签章。 D 有害记载事项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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