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侦查措施与策略

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可以暂扣其身份证
检察院和法院可以决定和执行监视居住
保证金可以分期缴纳。
为了防止不符合拘留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逃跑,可以采取连续拘传的形式对其进行讯问。
某犯罪嫌疑人刚出狱不到一年,又犯抢劫罪,因此不能对其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侦查终结的一种处理方式。
只有对同时符合拘留的七种紧急情况的,才能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侦查人员为不惊动犯罪嫌疑人,可以不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直接异地执行逮捕。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两种轻重相同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有权决定采取各种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可以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刑事强制措施。
除取保候审以外,其余的刑事强制措施都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所有的刑事强制措施都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现行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必须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以限制其人身自由。
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采取逮捕措施的基本条件。
刑事拘留的对象必须是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犯罪嫌疑人。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逮捕。
对于正在积极预备犯罪,但还没有开始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够实行拘留。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可以一同进行。
调查询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对两名以上的访问对象一同进行询问。
进行侦查实验要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害、侮辱人格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辨认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时,照片的数量不得少于七张。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可以重复冻结。
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结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缉捕劫持人质的犯罪嫌疑人时,对于其无理要求要当场拒绝。
跟踪必须严格遵守严密控制、积极侦查、内紧外松、不露形迹的原则。
侦查实验无需反复进行。
辨认犯罪嫌疑人前,可先让辨认人辨认一下照片,然后再对犯罪嫌疑人的实体进行混杂辨认。
搜身的顺序一般是先上后下、先表后里、先前面后背侧、先武器凶器后一般物品。
缉捕劫持人质的犯罪嫌疑人时,应把人质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搜查时除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必须出示搜查证。
执行搜查任务一般是一人执行。
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办理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结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混杂辨认的原则不适用于尸体和场所。
通缉令的适用对象是在逃的罪该逮捕的有明确身份和形象特征的犯罪嫌疑人。
内线侦查应遵循"绝对保密,绝对安全"的原则。
笔录类文书不仅是刑事法律文书,而且是证据材料。
加强对刑事犯罪嫌疑分子调查控制的主要目的是及时、准确地制止、打击现行犯罪活动,力争把犯罪消灭在预谋阶段或其犯罪后能迅速发现破案。
在任何情况下侦查人员都应该向被搜查人出示的搜查证。
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
只要是人身自由未受限制的人就可以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都可以执行先行拘留。
在侦查过程中,为什么要调查询问?
如何进行秘密调查访问?
如何对调查询问材料进行甄别?
如何做好搜查前的准备工作?
公开搜查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无名尸体的辨认应注意什么?

对辨认结果的评断,应考虑哪些因素?
在什么情况,如何进行寻查堵截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