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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法学
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以下哪些规范( )。 A.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B. 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C.国际外交公约 D. 冲突法规范 E. 国际民事诉讼条约
当代国际私法国内立法的特点及发展趋势有( )。 A.立法模式法典化 B.调整对象扩大化 C.冲突规范灵活化 D、政策定向方法受到重视 E.结果选择方法得到更多运用
识别冲突可以基于以下( )原因产生。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的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法律上所没有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不同的解释 E、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不同的解释与依法院地法律对冲突规范的解释不同
日本国公民吉野19岁,2019年在我国留学期间于北京购买了一件民间工艺品,价值3500元,现以其本国法上20岁为成年才具有行为能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如何处理? A.吉野的行为有效 B.吉野的行为无效,可以解除合同,买卖不成立 C.合同成立 D.法院可以适用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处理该案 E.法院应当征询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以共同选择的某国法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涉及物权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B.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 C.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 D.船舶抵押权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 E.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能查明外国法律,适用中国法律 B.如果中国法有强制性规定,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C.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方当事人利益的,适用中国法 D.外国法包括该国法律适用法 E. 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国社会利益的,适用中国法
依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和第1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援用国际惯例作为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根据时,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有( ) 。 A.某个合同应适用中国法作准据法 B.中国法没有解决该合同争议的相应规定 C.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也没有相应规定 D.适用国际惯例不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E.该国际惯例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熟悉的
、某中国企业因与在境外设立的斯坦利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关于向斯坦利公司有效送达司法文书的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法院可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 B.法院可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代表机构送达 C.如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其送达 D.法院可向该公司在中国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E.法院可向有权的业务代办人留置送达
构成有效仲裁协议的基本条件主要有( )。 A.仲裁协议中规定仲裁规则 B.仲裁协议形式合法 C.仲裁协议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D.协议中规定仲裁费用 E.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方法有( ) 。 A、国际私法调整 B、冲突法调整 C、国际法调整 D、统一实体法调整 E、国内实体法调整
法人属人法的适用范围一般包括( )。 A、法人的成立 B、法人的性质 C、法人的经营范围 D、法人的缔约能力 E、法人的解散
关于我国涉外仲裁法律规则,下列哪些表述不符合我国《仲裁法》的规定? A.只要是有关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权利的纠纷,就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B.如果当事人有协议约定,仲裁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C.仲裁庭在中国内地进行仲裁时,无权对当事人就仲裁协议有效性提出的异议作出决定 D.由三人组成仲裁庭审理的案件,裁决有可能根据一个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E、如果当事人未协议约定仲裁规则,可适用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
可以作为行为地法的连结点的有( ) A.契约缔结地 B.债务履行地 C.死亡地 D.经常居住地 E、出生地
德国某运动商品公司为了将山地自行车在中国销售,将相同商标在中国进行注册,但中国H公司擅自使用该商标生产了大量仿冒产品在中国销售并销售至德国,现德国公司将H公司诉至中国某法院,要求H公司承担在中德两国的侵权责任,依中国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对于H公司的侵权责任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追究应适用《马德里条约》 B.双方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 C. 双方可以协议选择适用德国法 D.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分别适用德国法和中国法 E.均应适用中国法
中国公民王某为俄国某公司招聘到沙特工作,后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中国法院无管辖权,驳回诉讼请求 B. 中国法院有管辖权,应适用沙特法 C.在中国法、沙特法、、和俄国法中选择对王某最有利的法律 D.适用俄国法 E.因涉及劳动者利益保护的,直接适用中国的强制性规定
在某合同纠纷中,中国当事方和甲国当事方协商选择适用乙国法,并诉至中国法院,关于合同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选择的乙国法,仅指乙国的实体法,不包括乙国的冲突法和程序法 B.如果乙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人民法院应适用其首都所在地区的法律 C.在庭审中中国当事方以乙国法与该纠纷无实际联系为由主张法律选择无效,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支持 D.当事人在一审庭审辩论即将结束时决定将选择的法律改为甲国法,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支持 E.乙国法不能适用于他们之间在中国境内履行的资产转让合同
、下列属于识别的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妻子的扶养权请求权是应适用夫妻财产法的规定还是夫妻身份法的规定 B.判断配偶一方对已故配偶的财产请求权是夫妻财产法上的问题还是继承法上的问题 C.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判断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继承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问题 D.在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案件中判断再婚者与前夫或前妻是否已经离婚的问题 E.判断未留遗嘱的死亡人生前赠送财产的行为是遗赠行为还是财产转移行为
分析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构成涉外劳动合同法律适用规范的连接点种类包括( )。 A.当事人协议选择 B.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E.劳务派遣地 C.劳动者的工作地 D.用人单位主营业地
在我国《民法通则》明文规定在下列哪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应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 A.合同 B.侵权 C.继承 D.扶养 E.物权
在国际私法理论上,对于反致制度持反对态度的学者们所持的依据主要有( )。 A.反致与法院地国的冲突法的目的相抵触 B.采用反致有损内国的立法主权 C.采用反致与实际不便 D.采用反致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利益和主权者的权力 E.采用反致会导致恶性循环
关于连结点,正确的说法是( )。 A.连结点是冲突规范的逻辑结构组成部分 B.每一条冲突规范必须至少有一个连结点 C.连结点是把特定的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媒介 D.连结点的选择必须在客观上体现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法律之间的内在联系 E.动态连结点的存在为当事人规避法律提供了可能
外国法人的认可,即内国对外国法人的法律人格的认许。关于外国法人认可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概括认可制采用内国对属于某一外国之特定的法人概括地加以认可 B.特别认可采用内国对外国法人通过特别登记或批准程序加以认可 C.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属于一般认可制 D.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属于特别认可制 E. 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采用混合认可制
、A某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A某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A某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 A.以A某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以票据行为地丙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C.以A某有惯常居所的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D.以与A某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E.由当事人选择确定
法院地法是重要的系属公式,主要用来解决程序性问题,但也可以处理某些实体性问题。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下哪些涉外案件适用法院地法?( ) A.在公海捕鱼的E国公民F所驾驶的渔船,被中国某民用航空公司从中国飞往澳大利亚的客机在飞越公海时的某一坠落物砸伤,F在中国对该航空公司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B.甲国公民艾伦为与中国公民刘某离婚,在中国提起离婚诉讼 C.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D.对于涉外民事案件诉讼时效问题的解决 E.对于未留遗嘱的死亡人生前赠送财产的行为是遗赠行为还是财产转移行为的判断
迈克为荷兰人,现迈克在我国的工作所在地的某人民法院因民事纠纷涉诉。可以成为迈克诉讼代理人的有哪些?( ) A. 荷兰公民 B. 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C. 中国律师 D. 以个人名义出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驻华使领馆官员 E.在中国的法国籍友人
下列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域外送达方式的有( )。 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B.邮寄送达 C.公告送达 D.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对我国公民送达 E.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依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和第1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援用国际惯例作为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根据时,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有( ) 。 A.某个合同应适用中国法作准据法 B.中国法没有解决该合同争议的相应规定 C.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也没有相应规定 D.适用国际惯例不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E.该国际惯例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熟悉的
英美普通法系国家的学者大多主张国际私法的范围就是冲突法。
国际私法的渊源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既有国内法渊源,又有国际法渊源。
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的法则区别说首开国际私法的先河。
通过改变构成冲突规范连结点的种类,当事人就能达到规避对其不利的法律的适用。
在发生连结点的解释或认定的冲突时,除了国籍和不动产所在地等之外,对连结点一般应依法院地法中的有关概念作出解释和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均应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查明。
只要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所涉及的各个国家的冲突法规定了不同的连结点,就一定会发生反致。
合同自体法理论实质上是合同法律适用中主观论与客观论的结合。
根据《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的法律来规定。
我国法律允许外国人通 过委托其本国驻我国领事以个人名义代理其民事诉讼行为。
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可实行对等的领事代理制度。
、准据法指的是由冲突规范指向的某个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
国际私法中的国际惯例既包括国际实体统一法惯例,也包括国际冲突法统一惯例。
冲突规范是由“范围”、“系属”和“连接点”三部分组成的国际私法特有的法律规范。
唐朝的“永徽律”是国际私法规范的萌芽。
居住于我国台湾地区的当事人若在大陆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根据大陆涉外民事关系立法,确定案件应台湾地区法律时,应给予适用
某外国公民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时,可以委托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的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在涉外交往中当事人往往通过改变冲突规范中连接点的种类来实现规避本应适用法律的目的。(
根据我国的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及社会公共利益不予适用该外国法;排除适用外国法情况下适用我国相应的法律或其他与争议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相互之间约定商事争议提交域外仲裁的,该仲裁协议无效。
冲突规范援引的法律是未被法院地国承认的国家的法律时,较为有说服力的观点是应以该未被承认的国家的法律为准据法。
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实质上是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的冲突。
对英国国际私法作出最大贡献,并以自己的既得权说标志着国际私法里程碑的是牛津大学教授胡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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