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国家开放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习近平同志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创立者,对这一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作出了决定性贡献。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博大精深,内含着丰富的法治理论。它的创始人只有马克思一人。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我国《宪法》第1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确立了我国的国体,明确了最广大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律和道德是对立的,互不相容。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正式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宪法》第2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确立了我国的政体,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有机联系的整体,三者本质一致、目标一体、成效相关,必须相互统一、共同推进、形成合力。
我国2019年制定的《监察法》,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是对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
简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简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的关系
简述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区别与联系
简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哪些鲜明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