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兰州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罢免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之一。
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都是基于法律的授权产生权利和义务。
除当场决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在其权限范围内,但背离了法律、法规的目的和宗旨。
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对于某一既违反公安法规又违反工商法规的违法行为,在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处罚决定以后,工商机关仍然可以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国家赔偿仅指金钱赔偿。
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方式主要有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
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职权包括制定规章权、行政事项处理权和裁决争议权。
国务院依据宪法法律,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直属机构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务员具有双重身份,即公务身份和公民身份。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14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权力机关一般对行政机关不合法或不适当的决定、命令、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采用撤销的方式,追究责任,实施监督,并有权对政府组成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视听资料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证据。
审核监督的本质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谴责和警戒。
我国行政法有统一完整的一部法典。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是1989年4月4日起施行的。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为省、市、县和乡四级。
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行政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违法。
行政法律事实可以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并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 对 )
行政法的主要作用之一是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总称。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
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和直接磋商等方式。(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
行政监督不直接引起法律后果的产生。
行政检查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行政立法只具有立法性质。(
行政立法是一种准立法行为。
行政立法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仅为物和人。
行政强制的对象是行政相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
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包括行政性、强制性和执行性。
、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称为行政关系。
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应以书面方式,即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具体运用于各种行政案件,从而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专门活动。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的行为。
行政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即自始终都不以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职权主动提出并为行政相对方颁发执照、许可证,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职权仅指固有职权。
行政职权依其来源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