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佳木斯大学民事诉讼法(专升本)

(单选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是( )(本题3.0分)
A、 两审终审原则
B、 平等原则
C、 依靠群众
D、 审判公开
(单选题) 原告甲请求法院责令被告乙停止一定行为的诉是( )。(本题3.0分)
A、 确认之诉
B、 给付之诉
C、 变更之诉
D、 形成之诉
(单选题) 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王大独身无子,王二提出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王大未置可否。事后王大仍然独立生活,王钢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也没有一起生活过。当王钢准备结婚时,向王大要钱盖房子结婚。王大不肯给,王钢不甘心,于是发生争议,王大诉请法院判决他与王钢不存在继父子关系。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本题3.0分)
A、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变更之诉
B、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给付之诉
C、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确认之诉
D、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形式之诉
(单选题) 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1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1000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本题3.0分)
A、 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B、 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C、 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D、 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单选题) 甲起诉乙,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配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房屋四间,共有存款10000元)。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 )(本题3.0分)
A、 甲提出的离婚请求
B、 甲要求分得的两间房屋
C、 甲要求分得的5000元钱
D、 甲请求法院解除其与乙之间的婚姻关系
(多选题) 甲与乙因为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遂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甲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乙申请证人丙出庭作证。关于该案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本题4.0分)
A、 甲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B、 乙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C、 甲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前7日
D、 乙申请证人丙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多选题) 法定诉讼代理权因以下客观情况的出现而消灭:( )(本题4.0分)
A、 患精神病的被代理人痊愈而恢复诉讼行为能力
B、 被代理人年满16周岁
C、 法定诉讼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收养关系消灭
D、 法定诉讼代理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多选题)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属于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形的有( )(本题4.0分)
A、 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B、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C、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D、 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
(多选题) 委托代理人须有被代理人特别授权才可处分的权利包括( )(本题4.0分)
A、 承认诉讼请求
B、 进行和解
C、 进行辩论
D、 提起上诉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下列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题4.0分)
A、 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
B、 北京市王某对被宣告失踪人赵某提起离婚之诉
C、 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
D、 长春市吴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之诉
(多选题)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意味着( )(本题4.0分)
A、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相同
B、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不同,但平等
C、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有完全相同的诉讼权利义务
D、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有对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多选题)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判决( )(本题4.0分)
A、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 依法改判
C、 启动再审
D、 发回重审
(多选题) 在裁定中,可以提起上诉的是:( )(本题4.0分)
A、 不予受理的裁定
B、 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
C、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
D、 驳回起诉的裁定
(多选题) 下列关于再审案件审判正确的表述是( )(本题4.0分)
A、 裁定终止原判决的执行
B、 另外组成合议庭
C、 分别适用第一、第二审程序审理
D、 可以进行调解
(多选题) 送达的效力包括( )(本题4.0分)
A、 受送达人实施有关诉讼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起始日期得以确定
B、 受送达人接受送达的诉讼文书后,若未依法律规定或诉讼文书的要求实施一定的诉讼行为,将承担程序法上的相应后果
C、 引起某些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或消灭
D、 送达是某些诉讼文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之一
(问答题) 举证责任的概念、含义和我国对举证责任的规定。(本题15.0分)
(问答题) 从理论上划分,诉讼证据分为哪几类?(本题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