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佳木斯大学语言治疗学

智慧城市的构建,不包含( )。
·数字城市
·物联网
·联网监控
·云计算
根据不同的业务需求来建立数据模型,抽取最有意义的向量,决定选取哪种方法的数据分析角色人员是?( )
·数据管理人员
·数据分析员
·研究科学家
·软件开发工程师
大数据的起源是 ( )。
·金融
·电信
·互联网
·公共管理
当前大数据技术的基础是由( )首先提出的。
·微软
·百度
·谷歌
·阿里巴巴
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10月,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大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 ( )
·正确
·错误
根据涂子沛先生所讲,现在非结构化数据已经占人类数据总量的25%。 ( )
·正确
·错误
2000年,全国涉农网站超过6000家。 ( )
·正确
·错误
2015年,阿里平台完成农产品销售达到6000多亿元。 ( )
·正确
·错误
对于大数据而言,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就是减少错误、保证质量。因此,大数据收集的信息量要尽量精确。 ( )
·正确
·错误
在噪声数据中,波动数据比离群点数据偏离整体水平更大。 ( )
·正确
·错误
美国海军军官 莫里通过对前人航海日志的分析,绘制了新的航海路线图,标明了大风与洋流可能发生的地点。这体现了大数据分析理念中的( )。
·在数据基础.上倾向于全体数据而不是抽样数据
·在分析方法上更注重相关分析而不是因果分析
·在分析效果上更追究效率而不是绝对精确
·在数据规模上强调相对数据而不是绝对数据
林雅华博士指出,网络时代的国家治理必须要借鉴互联网多元向度、扁平化、相互竞合的方式进行。 ( )
·正确
·错误
2012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197.8部。 ( )
·正确
·错误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推进农村信息化。 ( )
·正确
·错误
宁家骏委员指出,20 世纪下半个世纪直至现在,是信息技术时代。 ( )
·正确
·错误
大数据的最显著特征是( )。
·数据规模大
·数据类型多样
·数据处理速度快
·数据价值密度高
下列关于数据重组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数据重组是数据的重新生产和重新采集
·数据重组能够使数据焕发新的光芒
·数据重组实现的关键在于多源数据融合和数据集成
·数据重组有利于实现新颖的数据模式创新
下列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有( )。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判例法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下列属于公法范畴的是( )。
·行政法
·婚姻法
·刑法
·公司法
下列属于民商法法律部门的子部门的是( )。
·合同法
·商标法
·继承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下列属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是( )。
·整体性原则
·比例原则
·均衡原则
·兼顾新法原则
下列属于民商法的调整特点的有( )。
·平等
·自愿
·等价有偿
·合意
下列法律部门中没有以一部法典作为轴心法律规范的是( )。
·行政法法律部门
·刑法法律部门
·经济法法律部门
·诉讼法法律部门
下列属于权利要素的有( )。
·资格
·主张
·利益
·可能
下列属于权利和义务的特征的是( )。
·法律性
·明确性
·绝对性
·工具性
下列权利属于基本权利的的是( )。
·言论自由
·选举权
·名誉权
·知识产权
下列属于公法责任的有( )。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诉讼责任
我国对环境污染责任不采用的过错原则是( )。
·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
·公平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法制现代化的静态目标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现代化( )。
·法律制度
·法律规范
·法律组织机构
·法律设施
以下属于法制现代化的动态目标的有( )。
·贯彻法治原则
·确立现代法律价值观
·完善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
·法律心理、观念和思想的现代化
下列属于现代法律价值观的是( )。
·法律至上
·三权分立
·法律统一
·法律独立
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动力包括( )。
·党的领导
·市场经济
·民主政治
·民众的法治需求
法的消亡条件是( )。
·实现单一的全民所有制
·实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
·在全世界范围内消灭阶级和剥削阶级
·世界各国达成取消法律的协议
卡尔·马克思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从性质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专制的法律
·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
·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
·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 )
·条文涉及法的渊源
·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
·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
·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
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2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3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
·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
·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
·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
·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通行的习惯法
·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
·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找商场理论,协商未果便将商场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认识是正确的( )
·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学理解释权的宣称
·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
·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
·商场的做法符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50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
·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
·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
·从判决看,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
·本案表明,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 )
·法律位阶的冲突
·法律责任的免除
·法律价值的冲突
·法律责任的竞合
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原则 ( )
·个案平衡原则
·比例原则
·价值位阶原则
·自由裁量原则
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法院已生效同类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
·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
·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
·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力
魏某与桂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产生魏某与桂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法律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作什么( )
·法律事件
·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
·事实关系
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但这些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 )。
·政治因素
·经济因素
·文化因素
·精神因素
大陆法系是以(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罗马法
·普通法
·衡平法
·日耳曼法
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为( )。
·有权解释和学理解释
·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
·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
·严格解释与自由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 )。
·字面解释
·限制解释
·扩充解释
·体系解释
在法律推理中,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是( )。
·归纳推理
·演绎推理
·辩证推
·类比推理
下列选项中,体现办理现金业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是( )
·由出纳人员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由出纳人员保管签发支票所需全部印章
·由出纳人员兼任收入总账和明细账的登记工作
·由出纳人员兼任固定资产明细账及总账的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