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工作的通知》,实施未成年教育救助的程序是: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居委会)调查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审批。 
A:县级民政部门
B:市级民政部门
C:村民委员会
D:城市街道办事处
出自: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