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持有乙公司45%的股权,2012年12月15日乙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定,从乙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中拿出100万元给股东做出利润分配,2013年1月18日甲公司从乙公司分得股息45万元。就甲公司取得的该项股息,甲公司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时间为()。
A:2012年12月15日
B:2013年1月18日
C:甲公司无需将该项股息确认为企业所得税收入
D:甲公司自行确定
出自:税务师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