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河南工业大学刑法总论

国家工作人员胡某贪污公款18万元,在罪行尚未被发觉前逃到朋友汤某处。其间,胡某写了一封信,交代了!先托汤某将其向原单位党委呈交,自己处理完一些事情之后随即去投案。但汤某怀有报复胡某之心,遂将信揭发胡某罪行,隐患了胡某写信的情节。胡某潜逃,后终因生计困窘,在前往检察院投案途中被公安人员抓案信残余,胡某也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问胡某的行为 ()。
A、属于一般自首,完全满足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B、在胡某未被抓获前既未投案又未如实交待罪行,不能算自首,只有被抓获后的行为才算是特殊自首不属于自首,因胡某不是主动投案,而是被抓获的
D、不属于自首,因胡某被抓获后交待的罪行实际是汤某已检举的司法部门已经掌握的罪行。
青年乙于某日晚在一条僻静胡同里抢夺了一名妇女的黑色挎包,内有2000元人民币。在此案件的案情事实中是()。
A、实施了抢夺他人较大数额财物行为
B、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C、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行为人选择了晚上在僻静胡同里作案
某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刑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周某以无钱为由拒不缴纳罚金。刑满释放后第3年,周米国和,网天不
台及冰箱一台。法院得知上述情况后派法警强行将彩电和冰箱扣押。请问应如何看待法院的行为? ()
A欠妥当
B、虽然欠妥当但却是合法的
C、并无不妥,是完全合法的
D、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吴某因憎恨自己所在学校的领导将自己开除,意欲夜晚潜入学校领导将其杀死,后来在情急之中误将张三当作校领导杀死,吴某该行为应属于 ()
A、行为性质错误
B、工具错误
C、行为对象错误
D、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赵某欲毒杀萧某,萧某中毒后,腹痛难忍,赵某见状,顿生悔意,急将解药给萧某服下,并将其送往医院,但萧某因抢救无效仍然死亡赵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某日,黄某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偶遇平日与己不和的刘某,黄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刘某边抵挡边冲到黄某面前,拣起石块将其头部砸成轻伤,黄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从刑法理论上看,刘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情况?0
紧急避险A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沽痊横D、对象错误
只能以不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有 ()。
A、渎职罪
B、遗弃罪
C、放火罪
D、滥用职权罪
行为人实施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时,其罪过 ()。
A、只能是故意
B、只能是过失
C、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D、只能是间接故意
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音看时,发现该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种主观罪过? ()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古某,女,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但死刑执行书因故迟迟未下达,待到死刑执行之时,法医发现其于等候执行期间与看守她的狱警夏某通奸,现已有身孕。该案如何处理 ()
A、不能执行死刑,因刑法规定死刑不适用于已怀孕的妇女。应立即停止执行并将情况上报.
B、可以执行死刑,刑法规定死刑不适用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古某怀孕是在审判之后
C、可以执行死刑,只是要等到古某生产之后一定时间
D、可以执行死刑,因其是与狱警通奸而怀孕,其行为带在规避刑法的性质
罪刑法定原则排斥的刑法解释是 ()。
A、限制解释
B、类推解释
C、文理解释
D、扩张解释
某公司经理贾某工作勤肯,但与公司董事会主席范某不和,在一次董事会议上,由于范某的原因,贾某被撤销职务,因而心怀报复之心。遂向其好友某特猎场的管理员郝某借得猎枪(最弹)一把,一日下午持枪直董事会主席办公室,见范某正与客户顾某洽谈生意,扬手就是一枪,将范某打死,顾某也被击成重伤,另外,秘书小吴也中弹受轻伤。问,贾某打死范某、重伤顾某、轻松小吴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
).
A、继续犯
B、连续犯
C、想象竟合犯
D、奉连犯
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教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其中的“但书”表示的情况是对前段的()。
A、例外
B、补充
C、限制
D、特别
甲酒醉后在街上被人撞了一下,话不投机,就拔出刀子向对方刺去,对方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甲的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林某因犯强奸罪被判有其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有期徒刑从1989年7月1日起执行,对甲实际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为()
A、1989年7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
B1999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
C、1989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
D、1989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
刑法分则中对故意杀人罪规定了比虐待罪更高的法定刑,这体现了 ()。
A、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罪责自负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用蓄意杀乙,一日,将乙骗至郊外,用木棍击打乙的头部。甲认为乙必死无疑,便弃尸而去,后乙被人救起。甲的认识错误是()。
A、客体错误
B、对错误
C、假想犯罪
D、因果关系的错误
杨某在踢足球时一脚将球踢出场外,打碎足球场旁居民楼上刘家阳台上的玻璃窗,玻璃掉下时又碰上楼下李下的花盆,花盆随之落下,刚好砸到从楼下走过的吴老太的头上,致其重伤,问,杨某的行为在刑法学上认为是 ()
A,疏忽大意的过失
B、过于自信的过失
C、无罪过事件
D、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被烧死。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甲爱好游泳,且技术高超,一日,甲声称愿帮助乙学会游泳,欣然答应。甲遂将乙带到河流深水处去游,在乙刚学会游时,甲即弃之不顾,独自游回河岸,乙无力游回高呼救命,甲却不予援救,此时,站在河岸上旁观的丙,游泳技术很好,但丙不认识甲乙两人,也不愿跳入河中救人。最后乙被淹死。在本案中,甲和乙的行为()。
A、构成共同犯罪
B、甲的行为构成犯罪,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均不构成犯罪
D、应分别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刑法规定的内容包括()。
A、犯罪
B、刑事责任
C、刑罚
D、保安处分
下列属于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的有()
A、排斥习惯法
B、禁止有罪类推
C、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D、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甲系某医院内科医生。在为病人乙治疗的过程中,与病人家属发生争执。后乙发病,甲不闻不问,病人家属百般恳求。甲称:“平时你们不是什么都懂吗,现在来找我干嘛”结果乙因并发症死亡。对于甲的行为()。
A、应当批评教育
B、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C、甲的行为系由于病人家属吵闹引起,乙的死亡应由家属和甲共同承担责任
D甲对了的死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显著特点有()。
A、调整和维护的社会关系的广泛性
B、鲜明的阶级性
C、处罚方法的严厉性
D、调整和维护的社会利益的广泛性
下列哪种情形体现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A、对累犯从重处罚
B、对自首、立功的从宽处罚
C、对中止犯的处罚宽大于未遂犯、预备犯
D、对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使用暴力,导致丙身体的某一部位受重伤。但是,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
B、甲了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都应对重伤结果负责
C、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
D、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
关于共同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但赵某接受教峻后实施拦路抢劫。甲是抢劫罪的共犯A
B、乙为吴某入户盗窃望风,但吴某入户后实施抢劫行为。乙是盗窃罪的共犯
C、丙以为钱某要杀害他人为其提供了杀人凶器,但钱某仅欲伤害他人而使用了丙提供的凶器。两对钱某造成的伤害结果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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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
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C、内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地包括()。
A、犯罪结果地
B、犯罪行为地
C、罪犯住所地
D、罪犯被捕地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斯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B、一般公民发现他人建筑物发生火灾故意不报警的,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C、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
D、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研究的是对行为与结果本身和行为与结果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在对刑法某一条款进行解释时,可以同时采用多种解释方法。
某一行为事实符合犯罪构成中的若干要件,即充足犯罪构成。
大陆法系确立了犯罪的三个特征,即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
伪造货币罪的犯罪对象是伪币,行为人通过伪币所获得的非法收入是犯罪所得之物。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法律义务,而不履行该义务.
遗弃行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构成遗弃罪的结果加重犯。
附属刑法就是刑法典的附则。
大陆法系确立了犯罪的三个特征,即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
民族自治地方对刑法进行变通或者补充规定后,刑法典在少数民族地区则不再适用。